各学院:
为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更好地开展专项教学检查和教学评估工作,现决定由各学院推荐1名教师作为学校专项教学督导成员参与学校的教学督导工作。推荐条件如下:
一、应具备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中青年在职教师;
二、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是某专业领域的专家;
三、应熟悉教学管理规范,热心教学督导工作,具有较高的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