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保障和提高全省普通高校本科新设专业的办学条件,引导高校加强质量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和《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苏教规〔2013〕2号)等文件要求,省教育厅自2016年开始,启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现将《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方案(试行)》(附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有关具体工作将另行通知。
附件:《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方案(试行)》.doc
省教育厅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