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是完善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促进学院教学质量的提高的重要保证。为了了解各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的开展情况,加强学院对督导工作的重视。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根据《南京邮电大学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评价方案(试行)》组织开展学院教学督导工作专项评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学院自评:10月底前完成
学校评估:2012年11月20日-12月10日
二、评估依据
1、《南京邮电大学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评价方案》(试行)
2、《南京邮电大学教学督导工作规定》
3、其他有关教学管理规定
三、评估原则
1、“以评促改,以评促建”,重在促进学院质量文化的建设;
2、“真实、客观”,真实反映情况,客观描述状态;
3、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以数据说话,以理念引领。
四、评估程序
专家审阅自评报告、听取学院督导工作汇报、访谈(或座谈会)或实地考察
五、材料和时间要求
1、提交学院督导工作自评报告
2、报告中数据、案例等的佐证材料一览表(具体材料学院存放、备查)
3、以上材料于2012年11月10日前提交(电子版)
学院自评是学校评估的基础。学院督导组应对照评价指标,对本院的督导队伍建设、工作实效以及开展的特色工作进行自我评估,形成自评报告和相应的支撑材料。自评报告需要体现学院督导在质量保障、质量监控方面的理念、制度、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12.9.12
关于本学期开展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评价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