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评选2021年度优秀教育评价(评估)工作者的通知》(见附件1)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21年度江苏省优秀教育评价(评估)工作者申报工作。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12月23日前将《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教育评价管理工作者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3份)报送至评估中心办公室(行政北楼307),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lfq@njup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1:关于评选2021年度优秀教育评价(评估)工作者的通知.pdf
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教育评价管理工作者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