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科教学状态数据采集的通知
各有关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各二级学院(部):
为开展校内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以及迎接教育部高校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需要,学校决定采集近二年度(学年)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集的数据界定
本次采集的数据分为学年数据、自然年度数据以及时点数据。学年数据为2013-2014学年、2014-2015学年,自然年度数据为2013年、2014年,时点数据为2013年9月30日数据, 2014年9月30日数据。
二、数据采集填报任务分解
本次数据采集主要面向相关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和二级学院(部)。相关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在填报有关统计数据表格的同时,需要按照业务要求做好表格的拆分工作(见样例),形成统计数据的明细表,录入至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中(作为统计数据的支撑材料,财务数据、资产数据、图书馆纸质图书数据等明细表除外,仅在部门保存)。各二级学院(部)的主要工作是核对数据库中学院已有数据和补充相关数据。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主要负责数据的汇总、校验工作。具体的数据填报任务分解见附表1。
三、数据采集流程及进度
本次数据的填报数据库是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的基础表格是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中的7大类数据,69张表格。这些表格大多是统计数据,为同时做好统计数据的支撑材料工作,需要职能部门、直属单位按照表格要求,进一步拆分表格,形成统计数据的明细表。为此,数据采集工作的流程与进度如下:
第一步是相关职能部门、直属单位按照业务要求拆分表格(明细表),并返回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核准。二维表格尽可能涵盖数据内涵要求的字段,同时包含数据所属时间(学年、年度、具体日期)、学院或专业(能分到专业的尽可能分到专业)等信息,时间要求在5月20日前完成。
第二步是相关职能部门、直属单位按照统计要求在核实数据的基础上填报数据,时间要求在5月30日前完成。
第三步是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汇总、筛查、校验数据,时间要求在6月5日前完成。
第四步是学院(部)根据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的要求,核对、补充填报本学院有关数据,时间要求在6月15日前完成。
第五步是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形成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汇总返给学院,作为学院自评报告撰写的依据,时间要求在6月30日前完成。
四、数据采集注意事项
数据采集工作是学校学院教学评估以及自评报告撰写的基础性工作,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填报是最基本的要求,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别强调以下注意事项:
1、各数据填报单位应认真学习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指标内涵的要求,按照要求及时采集、整理、填报相关数据;
2、各数据填报单位需要严格审核本部门的所有数据。同一部门的不同数据表格可能归属不同的填报人,各部门在任务分解后应进行数据的最后统一核查,避免本部门同一数据出现不一致;
3、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数据的填报工作,在填报过程中应注意对不同口子上填报数据的要求,如有与本次填报不一致之处需要及时报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备案。
4、数据的采集工作不可能一次穷尽所有数据,随着评估的深入以及学院特色工作的开展,可能需要增加或调整数据表格。为此,各数据填报单位在数据采集过程中需积极建言献策,以使状态数据能更好地满足学院教学工作评估和教育部高校审核评估的需要。
表格拆分举例:
表6-2-2,本科生交流情况
统计时间 | 交流学生总数(人) | 交流学生数中:本校到境外(人) | 交流学生数中:本校到境内(人) | 交流学生数中:境内到本校(人) | 交流学生数中:境外到本校(人) |
可拆分成下表为6-2-2-1
统计时间 | 交流生学号 | 交流生姓名 | 交流生性别 | 交流生身份证 | 交流生原专业 | 交流学习专业 | 交流类别(上表中四类选择) | 交流起始时间 | 交流结束时间(或预计结束时间) | 还可添加其他重要字段 |
有的数据表格还可拆分成二个或二个以上的表格,但表格间要有关联。
主题词:状态数据库 采集 通知 | |
南京邮电大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 2015年4月2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