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南京邮电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附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4-28
浏览次数:
611


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南京邮电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校评发〔20141号)已于20147月发布,现增加研究生教学事故认定等级作为该文件的附件。该附件由研究生院起草,广泛征求意见后,提交校教学质量督察监控委员会审议,于201542日第8次校长办公会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该附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发文——研究生教学事故认定等级.docx



主题词:新增教学事故附件通知


南京邮电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5427日印发



发文——研究生教学事故认定等级(20150427定稿).pdf